昆明交警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以“小交警”带动“大安全”
原标题:昆明交警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 以“小交警”带动“大安全”
(资料图片)
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沉浸式”体验交通安全
3月27日8时10分,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小学举行升旗仪式期间,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为该校学生送去一堂以“知危险、会避险,守护安全成长”为主题的交通安全课。
课堂上,该大队民警林琳结合小学生出行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如何文明走路、安全乘车、安全过马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同时引导学生们在出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民警还带领学生们学习了交通指挥手势,让大家熟知交通规则,更好地做一名文明交通参与者。
“今天的活动让我学到了非常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应该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课后,一名学生代表说。
当日10时许,该大队民警来到马街中心学校,通过用移动交通信号灯模拟交叉路口、斑马线,指引学生学习如何正确通过道路,并讲解了相关交通安全知识,让学生们“沉浸式”体验红灯停绿灯行、在路上要各行其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等交通安全常识。
随后,民警带领学生们学习了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交通安全的种子在学生心中萌芽。
“上车要系安全带,骑行要讲规矩,乘车要遵守秩序,过马路要专心,驾车要有驾驶证。”活动期间,民警刘檬面对面向学生讲解了交通安全“五个要”知识,提醒大家知危险、会避险。
情景剧“演绎”安全含义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日前来到海贝中英文学校,开展“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小学起”主题宣讲活动。
民警杨一鸣结合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案例,阐述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文明人、行文明路、安全伴我行的重要性。民警特别提醒学生,要自觉做到走路时不看书、不听音乐,乘坐车辆时系好安全带、佩戴安全头盔,不在道路上嬉戏玩耍等。
在活动现场,海贝中英文学校小学部的学生代表表演了情景剧《过马路》,剧中几名小学生无视亮起的红灯准备过马路时被“小交警”制止的场景,向全体师生表达了交通安全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的中心含义。
“让我们珍爱生命,用热情创造每一天,用微笑面对每一次挫折。为自己的人生谱写无悔的青春。生命无价,安全第一,愿我们一路平安,一路前程似锦。”当日,该校初中部的学生代表在现场进行了《安全伴我》主题演讲。
“面对面”讲解交通知识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走进五华区文林小学,为在校师生讲解了如何安全过马路、正确认识标识标线、车辆有哪些盲区、开车门注意事项、不随意横过公路等交通安全知识。
民警用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了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民警在现场进行了交通指挥手势教学,学生们热情高涨,俨然都是“小交警”。
在活动现场,民警生动的讲解吸引了学生关注,寓教于乐的趣味问答让大家互动更积极;日常交通安全出行知识和不守法出行的危害后果,让学生积极抵制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交通安全意识在欢声笑语中,根植于学生心中。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大队民警参加了昆明市第十七中学的升旗仪式,并向全校师生进行普法宣传。民警从一串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数字说起,让学生体会遵守交通规则的意义。
民警提醒学生,要思考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主动学习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校园交通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守护,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大队将持续深入校园,不断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防护能力,以“小交警”带动“大安全”,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本报记者 查小高 朱鹏 姜玟如(记者 查小高 朱鹏 姜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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